问题 | 什么情形下可以撤销劳动仲裁的裁决 |
释义 |
一、什么情形下可以撤销劳动仲裁的裁决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情形包括: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证据伪造;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特点 1.申请撤销的是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起诉的是未生效的仲裁裁决) 2.解决的仲裁委员会的错误。(不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3.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利属于人民法院。(政府和其他人无权撤销仲裁裁决) 4.仲裁确有错误,没有当事人申请法院不能主动撤销。 5.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条件。(不是仲裁裁决的所有错误法院都管) 6.当事人应当在法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三、撤销劳动仲裁裁决后可以起诉吗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仲裁案件按撤诉处理后能再起诉。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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