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夫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方面 |
释义 | 一、在夫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方面 在夫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具体内容有的方面: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后财产分配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 三、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法院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法院是被告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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