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欠款会不会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 |
释义 | 一、公司欠款会不会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 一般不能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因为对于公司的债务只有公司才有义务承担,法定代表人对于公司的债务是不承担责任的; 即使法定代表人是股东的,也仅以出资额为限或者以持有的公司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是不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偿还公司欠款的。 不过如果公司的欠款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则此时法定代表人应当对公司的欠款承担偿还责任,此时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公司欠款一直不给应该如何处理 公司欠款一直不给处理方法是: 1.首先可以进行协商。要求返还所欠的款项; 2.可以请求支付令,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相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其中,发出支付令的条件为: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等; 3.可以通过起诉的方法追讨债务。 ![]() 三、公司欠款无力偿还可以申请破产吗 企业欠钱没能力还,能够申请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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