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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书变更的办理方法是什么
释义
    一、离婚协议书变更的办理方法是什么
    1.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可以自行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并自觉履行协议,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变更,当然,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
    2.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如果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协议书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1.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
    2.双方当事人同意登记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
    3.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及期限;
    4.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5.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6.住房问题的处理方案;
    7.对离婚当事人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8.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协助的义务;
    9.其他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的事情;
    10.离婚当事人的签名;
    11.离婚协议书签订的年月日。
    
    三、发现离婚协议书有欺诈怎么办
    发现离婚协议书有欺诈的处理办法是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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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