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无效婚姻的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一、处理无效婚姻的方法是什么 无效婚姻的处理是:应当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不能申请撤销婚姻。如果向法院申请离婚的,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法院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二、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1.重婚的。 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而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不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关系无效。 双方都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三、婚姻无效财产如何分割 无效婚姻的财产的分割:无效婚姻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如果财产是按份共有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如果财产是共同共有的,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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