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流程 |
释义 | 一、欠钱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流程 欠钱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的流程如下: 1.申请: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也可以由法官将执行转交执行人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违法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3.复议申请: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人收到执行申请或者执行转移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出示证件一份。执行完毕,应当制作执行笔录,并由在场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强制执行申请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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