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回重审案件属审判监督程序吗 |
释义 | 发回重审案件属审判监督程序吗 发回重审不属于审判监督,按普通诉讼程序由相关审判庭审理。 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发回重审的是二审在审理中,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或者遗漏当事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由一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查。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发回重审案件跟审判监督程序案件是不一样,一个是重审一个是再审,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大家要能够好好区分了解。关于审判监督程序、发回重审案件区别或是它们实施的法律规定,可以来法律咨询网找专业律师随时提供一对一服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