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申请书的内容应该包括哪些要点 |
释义 | 一、仲裁申请书的内容应该包括哪些要点 仲裁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其他法定必要性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不能申请仲裁的纠纷是什么 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这类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这种以人的特定身份为基础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一旦产生,往往就是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对其争议也需要通过相应的法定程序才能解决,因此,这类纠纷不得仲裁。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这里主要涉及国家各类不同机关之间权力的划分,其中,行政机关是国家专门设立的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机构,对于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当事人不得协议交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 三、仲裁申请提交后多久受理 法律网提醒您,提交了仲裁申请书多久立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申请,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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