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时效是否过了如何应对 |
释义 | 一、申请强制执行时效是否过了如何应对 申请强制执行时效未超过二年还有效。时效已过的应对方法: 1.如果虽超过执行申请时效,但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的,则法院仍可以依法执行; 2.如果被执行人对执行时效提出异议的,则需由法院对该异议进行审查: 3.如果申请执行时效的有中止、中断情形的,或未超过二年执行申请时效的,则异议不成立,应由法院继续执行; 4.如果异议成立的,则由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交资料都有哪些 1.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如果有利息的,应计算出到申请日的具体利息数额),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加盖印章或签名。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6.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7.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 三、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以撤销吗 法律网提醒您,强制执行可以撤销的。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销的,执行申请人需要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书,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然后终止强制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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