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强制拆迁的风险是什么 |
释义 | 一、政府强制拆迁的风险是什么 1.不予受理的风险; 2.不准予执行的风险; 人民法院在审查期间,可以根据需要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组织听证或者进行现场调查。 3.实施强拆过程中的风险;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这是从现实可行性出发,经有关国家机关反复协商后形成的共识。 二、强制拆迁维权的方法有哪些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刑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补偿。 ![]() 三、违章建筑强制拆迁怎么赔偿 违章建筑强制拆迁不用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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