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和债权之间有哪些不同之处 |
释义 | 一、物权和债权之间有哪些不同之处 区别如下: 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一种支配权,而债权是一种典型的请求权; 2.物权是一种绝对权,而债权为相对权; 3.物权一般为永久性权利,而债权为有期限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物权保护方法有哪些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物权的保护应当采取如下方式: 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上述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 三、民法典物权请求权包含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和损害赔偿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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