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损害赔偿证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离婚损害赔偿证据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证据是: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2.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4.重婚的证据。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二、如何确定损害赔偿的金额 确定损害赔偿金额的方式是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三、离婚损害赔偿法院法人审理期限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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