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导致无力偿还债务的惩罚方式是什么 |
释义 | 一、职务侵占导致无力偿还债务的惩罚方式是什么 职务侵占导致无力偿还债务的惩罚方式是:构成职务侵占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职务侵占罪成立的关键要素有哪些 1.客体要件。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职务侵占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法律网提醒您,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 ![]() 三、职务侵占方式有哪些 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 2.公司股东擅自占有出资企业的财产。 3.非法占有其他股东的股权。 4.将公司的股权转让款据为己有。 5.以公司名义向他人借款之后占为己有或携款逃匿。 6.采取不正当交易手段攫取应归属本公司的利益为个人控股的其他企业所有。 7.将合法持有的本单位财物进行非法处分或使用,即变持有为所有。 8.将政府退还公司的土地出让金等款项非法占为己有。 9.利用职务便利不付款即占有本公司产品。 10.虚构不存在的项目或业务占有公司资金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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