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部烧伤的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要求 |
释义 | 一、手部烧伤的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要求 手部烧伤鉴定都是由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对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根据情况分为一到十级。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工伤鉴定所需材料清单解析 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 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 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 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 三、不服工伤鉴定结果怎样办 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对认定为工伤的结论不服的,可以去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的复议申请,也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依法再去起诉也是可行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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