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一、生产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立案标准是: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情形;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供人食用的动物,其他法定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使用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供人食用的动物,或者销售明知是使用该类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明知是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或者销售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生产有毒食品罪最多判多长时间刑期 生产有害食品罪最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食品中掺入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诉时效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则是经过了十五年后追诉时效届满。法律网提醒您,行为人触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若情节严重,是可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刑期的,也就是最高可以处以十年的有期徒刑,所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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