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有两处宅基地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 |
释义 | 一、我国有两处宅基地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 我国有两处宅基地如下办理土地使用权: 1.村民因继承形成一户多宅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对剩余地基进行确权; 2.村民一户多宅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的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进行确权。 二、宅基地征收需要哪些手续 宅基地征收需要如下手续: 1.预征告知。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这一法定职责就是行政不作为。 2.现状调查及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以及地上附着物的现状进行调查。 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5.征地的审核、报批。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级国土资源厅审核。 6.征地公告。 7.两公告后告知被征地农民的权利。 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和交付土地。 ![]() 三、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具体标准是什么 宅基地拆迁合理补偿包括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具体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网提醒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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