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集体搬迁补偿标准的制定是否有法律依据 |
释义 | 一、农村集体搬迁补偿标准的制定是否有法律依据 农村集体搬迁补偿标准的制定有法律依据。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性质,在征收拆迁时候,主要法律、法规依据是《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我国搬迁补偿款如何发放 搬迁补偿款发放一般需要的流程如下: 1.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2.市、县级人民政府论证、公布; 3.征求意见修改后,及时公告; 4.确定征收范围,调查登记; 5.签订补偿协议、发放补偿款。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 三、农村集体搬迁纠纷找什么部门投诉 搬迁纠纷找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投诉。法律网提醒您,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七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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