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应该如何处理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可以申请复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日(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同一申请人在同日(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申请了另一专利;未作说明的,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规定处理。 二、专利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专利申请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申请专利的范围仅包括外观设计和发明、实用新型; 2.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实用性、创造性和新颖性; 3.申请主体适合;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三、专利申请文件包括哪几个文件 专利申请文件包括以下几个文件: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专利的权属证明文件。如果为外观专利申请,需要提交外观设计的图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