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要约有哪些 |
释义 | 合同的要约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合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明确;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其中,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法律效力 1、要约的生效时间 在要约的生效时间上,我国采用到达主义,《合同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应注意的是: 1)到达是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控制的地方,如信件投入私人信箱,到达单位的传达室等,并要求受要约人拆开信件并了解内容。 2)采用数据电文方式发出的要约,收件人指定特定接受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要约的存续期间 要约的存续期间是指要约在多长时间内持续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要约中规定了要约的有效期间的,则在该期间内有效;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有效期间的,则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口头要约对方没有即时作出承诺的,要约便失效;书面要约的有效期间为合理期间。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要过程要有的话,那么要意思表明明确,而且是受要约人作出相应的承诺,大家平时在买房子的时候看到一些广告,让大家去购买房子,其实也是一种要约形式,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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