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一、不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不是书面形式的合同可以有效。因为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只要该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合同就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订立的成立条件 合同订立的成立条件如下: 1.合同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三、合同成立地点为哪里 合同成立地点为承诺生效的地点。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合同成立地点有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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