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医疗程序的检察院工作流程 |
释义 | 一、强制医疗程序的检察院工作流程 强制医疗程序的检察院工作流程是: 1.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3.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4.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二、强制医疗程序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如下: 1.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应为适用强制医疗制度的行为要件; 2.经法定程序鉴定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是强制医疗制度适用对象方面的要求; 3.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则规定了强制医疗制度的危险性要件。 ![]() 三、强制医疗的期限 在法院作出强制医疗裁定6个月内属于强制医疗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强制医疗的决定机关为人民法院,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具体而言,人民法院负责强制医疗决定书的作出,公安机关负责强制执行。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被人民法院驳回,6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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