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迫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强迫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怎么办理 强迫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拒绝,约定竞业限制协议属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应严格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不得采取威胁、胁迫等手段要求订立。对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以主张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公司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二、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竞业限制义务人的范围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最长期限2年,即竞业限制义务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后的两年内负有保密义务。如果超出2年,超出部分无效。 3. 用人单位须向竞业限制义务人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4.竞业限制的领域是与用人单位营业范围相同且有竞争关系的营业。如:同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 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区别在哪 法律网提醒您,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区别在以下几点: 1.竞业禁止是指在董事经理在职期间不得经营本公司同类业务。 2.保密协议是指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应当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告知他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员工没有这个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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