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是否可以申请企业破产清算 |
释义 | 一、职工是否可以申请企业破产清算 员工不可以申请公司破产。因为有权申请公司破产的是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或者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所谓债务人是公司本身,而不是公司的某一个员工,所以员工是没有权利申请公司破产的。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公司破产清算流程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 5.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6.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三、破产债务谁来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破产债务由公司偿还。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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