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的效力来源于什么法律 |
释义 |
一、遗嘱的效力来源于什么法律 遗嘱的效力来源于以下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遗嘱办理公证的程序 办理遗嘱公证的步骤是: 1.提出申请。即遗嘱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审查材料。即公证机构依法审查申请材料; 3.准予公证。即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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