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详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相关司法解释 |
释义 | 一、详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相关司法解释 详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相关司法解释如下: 1.现场调查,交警会询问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并由当事人和证人确认签字的,作为责任认定书的依据; 2.检验鉴定,现场调查后,不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则通过检验、鉴定进一步确定或者验证; 3.交警部门制作事故认定书。 4.通知保险公司; 5.保险公司派人了解情况; 6.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等文件材料; 7.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损后,评估费用; 8.审核索赔单据; 9.审批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领取理赔款。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 三、交通事故责任什么时候认定 受理报案的交警部门经调查、取证后,在情节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应根据责任分析在规定时限内,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或是否要负法律责任作出认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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