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离婚有何规定吗 |
释义 | 一、军人离婚有何规定吗 军人离婚的限制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是指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军人离婚时必须准备哪些材料来办理手续 军人离婚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开具双方身份证明。 2.开具双方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者单位等的证明。 3.开具婚姻状况的证明。双方关系是否真的破裂,是否还有调解的空间。 4.开具子女情况证明。需要提供子女人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以及子女是否是婚生或者是属于非婚生、收养、继子女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5.开具财产、经济状况的证明。 6.开具双方结婚时住房情况的证明。 7.要向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 ![]() 三、军人离婚后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法律网提醒您,军人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方式: 1.一方的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予分割。例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 2.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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