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的公民想复婚,应该到哪里办理手续 |
释义 | 一、离婚后的公民想复婚,应该到哪里办理手续 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机关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复婚领结婚证的流程 1.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登记机关对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 3.登记,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二、离婚后复婚的条件有什么 1.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2.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三、去民政局领结婚证需要什么 去民政局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网提醒您,港澳台居民补办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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