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的客体是什么。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作品。艺术和建筑作品。以类似方式制作的电影和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以及民间文艺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计算机软件和其他作品也是著作权的客体,一是文学、艺术、科学领域的作品,二是作品内容具有独创性,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作品必须能够以某种有形的形式表现出来 第四,作品必须能够被复制 第五,作品的形式和类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表现形式的不同,作品可以分为书面作品、口头作品、音乐、歌剧、民间艺术、舞蹈作品、艺术、摄影、电影、,电视、影视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等,这是我国著作权法根据不同创作者采用的最常用的作品分类方法,作品按创作者数量分为自然人作品、法人作品和非法人作品,按创作顺序分为原创作品和合作作品,作品分为原创作品和再创作作品。根据工作创造与工作的不同关系,工作可分为工作性工作和非工作性工作。作品按创作依据可分为委托作品和非委托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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