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应该如何处理公司债务纠纷 |
释义 | 一、股东应该如何处理公司债务纠纷 股东应该按照如下方式处理公司债务纠纷: 一般情况下,股东不承担责任,但公司资不抵债的,股东应就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股东出资不足的,应当就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工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能协商解决纠纷的,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的三年内,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来解决该纠纷。 三、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公司债务无法清偿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破产清算并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后,未清偿的债务就会消灭。公司破产需要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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