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事案件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一、刑事案件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件管辖权是如下规定的: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二、刑事案件立案管辖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立案管辖的原则有:
    1.符合法律规定的职能管辖和级别管辖;
    2.有利于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保证案件质量;
    3.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和司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便于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活动;
    5.分工明确,相互合作,原则性灵活性相结合。
    
    三、刑事案件的管辖主义
    1.属地原则
    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
    2.属人原则
    属人原则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3.保护原则
    保护原则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凡侵害本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的,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哪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4.普遍原则
    普遍原则以保护各国的共同利益为标准,凡发生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侵害各国共同利益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9: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