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定规定下的资产评估费用收费标准设定
释义
    一、法定规定下的资产评估费用收费标准设定
    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是,根据被评估的资产的价值,采取差额定率来累进计算。
    1.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
    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
    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4.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
    5.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二、评估报告需要持续多久有效
    法律网提醒您,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
    超过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在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出具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但使用者不当使用的除外。
    
    三、评估报告书的内容
    1.标题及文号。 评估报告的标题及文号是不可缺少的内容;
    2.声明。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3.摘要。应当提供评估业务的主要信息及评估结论;
    4.正文。
    (1)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2)评估目的;
    (3)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4)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5)评估基准日;
    (6)评估依据;
    (7)评估方法;
    (8)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9)评估假设;
    (10)评估结论;
    (11)特别事项说明。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5: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