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有什么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 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多久要根据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 三、在我国土地转让后征地补偿金归谁 法律网提醒,土地流转后征地补偿款归集体,由集体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土地被征收后,受让方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土地被征收后,不仅需要对土地所有权人进行补偿,还需要对用益物权人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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