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方法与标准 |
释义 | 一、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方法与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是: 1.按损失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2.按责任分为指导责任事故、操作责任事故、自然灾害事故; 3.按产生原因分为技术原因事故、管理原因事故、社会经济原因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等人员。 二、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 三、什么是公路工程质量事故 法律网提醒您,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 引用法条: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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