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赠与公证后为什么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
释义 | 一、房屋赠与公证后为什么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1.房产被法院查封。 2.房产证已办理了抵押登记。 3.房产是经适房,未满五年。 4.房产原业主死亡,继承人未办理继承过户。 5.现在想卖房及居住的人不是业主。原业主已无法联系上。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二、办理房产赠与公证费是多少钱 房产赠予的公证费用是接受房产赠予时所获得的利益的百分之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证明财产继承、赠与、遗赠等的公证费用是继承遗嘱或者接受赠予所获得的利益的 2% ,但最低的公证费用是200元。要注意的是,公证的费用是由地方政府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所以各地区的关于赠予的收费标准可能有所出入。至于具体的数额您还要查询一下当地的地方政府部门规章制度。 ![]() 三、赠与房屋公证反悔了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办完房产赠予公证后悔了,一般是无法撤销赠与的。我国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一般是不可以撤销的。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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