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解决渠道探讨 |
释义 | 一、农村征地补偿纠纷解决渠道探讨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可以先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解决;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受理机关对受理的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征地补偿纠纷可以法院不予受理吗 针对以下几种情况的征地补偿纠纷,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1.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意见; 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3.村民对村民会议对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和分配方案的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 4.不直接起诉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和方案; 5.村民认为被征地村委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起诉知情权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三、征地补偿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征地补偿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4.约定违约责任。一般来说,征地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防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征地的履行合同。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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