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竣工资料应包含哪些必要的文件 |
释义 | 一、工程竣工资料应包含哪些必要的文件 1.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4.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6.技术设备说明书; 7.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的其他规定; 8.从国外引进的新技术和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要按照签订的合同和进口国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进行验收; 9.利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建设项目,应按世界银行规定,按时编制《项目完成报告》。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为: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8.其它。 ![]() 三、超过了约定的竣工日期怎么办 1.可以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包括交付时间、逾期交付的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等。 2.发包人对承包人造成的逾期竣工的违约行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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