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界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
释义
    一、如何界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
    界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为: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条件:
    1.侵犯的客体是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上表现为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为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上为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追诉时效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追诉时效是10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十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30 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