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的异同有哪些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的异同有哪些 相同点:两者都是代表政府部门依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处理劳动纠纷,目的都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和社会稳定。 两者区别主要有: 1.性质不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是国家授权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作为第三者居中调解裁判,具有一定的司法性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能是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名义检查、监督用人单位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一种行政执法活动。 2.程序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不告不理”,一般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既可以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又可以主动对用人单位实施监察。 3.受案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劳动保障监察受理的是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 4.处理不同。劳动争议仲裁追究的法律责任一般为赔偿或者补偿责任,是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的责任。劳动保障监察主要追究的是用人单位的行政责任,通过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和处罚,教育当事人遵纪守法,发挥惩罚和教育的作用。 二、如何撰写申请劳动仲裁书 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事项; 3.劳动争议证据;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将书面仲裁申请提交给仲裁委,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三、劳动仲裁起诉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法律网提醒您,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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