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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应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手续
释义
    一、应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手续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
    1.当事人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提供鉴定需要的材料,缴纳鉴定费用;
    3.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鉴定;
    4.鉴定结果确定后,领取伤残鉴定报告。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规定,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二、交通事故鉴定几天出来
    交通事故鉴定三十个工作日出来,交通事故鉴定结果在提交鉴定申请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如果鉴定事项涉及疑难复杂问题的,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鉴定的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三、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的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引用法条: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十二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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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4:2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