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提起离婚诉讼 |
释义 | 一、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提起离婚诉讼 达到三个条件才可以起诉离婚: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法院诉讼费多少钱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法院诉讼费数额如下: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其中上海地区的案件每件交纳2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预交; 4.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5.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离婚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 三、离婚诉讼需要请律师吗 当事人诉讼是否委托律师需要自行决定,法律并未规定一定要委托律师代理。既然是权利,当事人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所以只要当事人觉得自己可以应付整个诉讼,不请律师当然也照样可以打官司。 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必要委托律师。当然,如果事实清楚,对离婚、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等各方面都没有争议的话,也可以不必委托律师代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