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超国界空气污染的决议
释义

超国界空气污染的决议Resolution on Transboundary Air Pollution

国际法研究院1987年9月20日通过的决议。决议作出下述规定:“超国界空气污染”意指直接或间接从人的作为或不作为产生的,在其他国家或在本国管辖范围以外的地区的环境中产生有害或有毒效果的,对空气的成分或性质的任何物理、化学或生物学上的改变。各国按照自己的环境政策行使其开发本国资源的主权权利时,有义务采取一切适当和有效的措施,以保证其活动或在其管辖范围内或在其管制下的活动不造成超国界的空气污染。为履行上述义务,各国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切适当和有效的措施,特别是:防止任何新形式的超国界空气污染,或现有污染程度的任何增加;在尽可能短的期间内逐步消除现在的超国界空气污染。在下列活动中,这些措施应当特别严格:该活动涉及特别危险的物质的利用,或危及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或环境。各国特别应使用下列方法:在国内,制定一切必要的法律和规章,并采取有效和充分的行政、技术措施和司法程序以执行这些法律和规章;在国际上,与其他国家进行区域性或世界性的善意合作。各国有义务采取一切适当和有效的措施以避免通过被污染的产品或其他被污染的物品的输出扩大由于其他国家的活动而产生对其空气污染的有害效果。国家如违反关于超国界空气污染的国际义务,应依照国际法应负责任。为了保证有效的预防制度并对超国界空气污染受害人的补偿制度的贯彻执行,各国应就下列有关事项缔结国际条约并制定相应的法律和规章:无过失责任制度和补偿基金;环境规范,特别是关于质量和安全的规范;法院管辖权、准据法和判决的执行。各国应在适当的情况下缔结协定以设置有关机构,实行合作,协调有关的活动;在引起空气污染水平突然增加因而可能在另一国家中引起重要损害的情况下,即使这种情况是由于自然原因所引起的,起源地国有下列义务:迅速通知一切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的国家;采取一切适当的步骤减少任何这种增加的效果,在一个国家的领土上发生涉及空气污染的灾害时,其他国家和主管国际组织应作为紧急事件并在有关国家同意下采取人道主义的行动帮助受害人。发达国家和国际主管组织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适当的技术和其他援助,以协助它们履行其义务。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5:4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