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斯贝尔斯1883—1969Kar Jaspers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曾在海德堡和慕尼黑先学习法律后改学医学,1909年获医学博士学位。后来在现象派哲学家胡塞尔的影响下,又从医学转为研究哲学。1921年任海德堡大学哲学教授。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迁居瑞士,曾任巴塞尔大学哲学教授。他的主要著作有《哲学》、《理性与存在》、《生存哲学》等。他在这些著作中论述了法与人的自我实现、自由等法哲学问题。他认为法的价值包括正义、自由、秩序、个人尊严、安全、生存等。国家和法的责任是保护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他还说,哲学关心的是如何通过在一个敌对的世界中实现自己而战胜孤独,而法就是自我实现的一部分。“正如人要否定自然就必然摧毁自己一样,……人要拒绝社会、职业、国家、婚姻和家庭等,才能发现自己”。因为存在只能在相互交换中实现自己,所以法有保护职能,给人以最低限度的社会安全,使人不惧怕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