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雅典公民大会 |
释义 | 雅典城邦奴隶主民主共和制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公元前8世纪,雅典从王政向共和政体的城邦过渡,直到公元前594年梭伦改革前,军事民主制时期遗留下来的公民大会虽然存在,但实际上被贵族院所控制。最初的公民大会只限于占有氏族土地的人参加。梭伦改革后,平民也有权参加公民大会,并在公民大会下设四百人会议,以限制贵族会议的权力。公元前509年至508年,克里斯提尼进一步进行改革,以五百人会议代替四百人会议行使权力,并分10个委员会,由10个委员会轮流执政,任期是1个月零6天,负责召开公民大会的筹备工作,处理公民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事务。每个雅典公民都可以参加公民大会并享有投票权,公民大会成为最高立法机关。公元前443年至公元前429年,伯里克利担任雅典首席将军,再一次进行改革,执政官和其他所有行政官职向一切等级的公民开放,用抽签法进行选举,公民大会成为最高权力机关,每10天举行一次会议,凡年满20岁以上的雅典男性公民都有权参加,在公民大会上,公民可以提出任何建议,批评公职人员,讨论国家的一切对外政策,并作出决议。公民大会有权解决国家的各种重大事件,如选举将军和其他高级公职人员,决定战争、媾和与各种外交问题,讨论城邦粮食供给问题,听取高级公职人员的报告,负责委任和监督官吏,公布各种决议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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