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如何解决涉及房屋拆迁的法律纠纷 |
释义 | 一、应如何解决涉及房屋拆迁的法律纠纷 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予以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不满意的可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房屋拆迁时的费用承担怎么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拆迁时的费用,由房屋征收主管部门承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 三、房屋拆迁签订补偿协议怎么写 房屋拆迁签订补偿协议的书写如下: 1.双方的身份信息; 2.拆迁补偿方式,协议中载明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 3.补偿方式相关的补偿金额或者安置用房结构、面积、地点等。 4.搬迁期限、搬迁过度方式和过度期限。 5.搬迁相关的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二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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