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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消费者质量问题投诉哪个部门
释义
    一、消费者质量问题投诉哪个部门
    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一般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拨打全国,统一举报服务热线12315举报。涉及特种商品的还可以向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涉及初级农产品的可以向农业行政部门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二、消费者怎么收集证据维权
    消费者应收集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
    法律网提醒您,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的诉讼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既要提出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同时还要有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
    
    三、消费者维权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消费者维权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三年,该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针对产品质量问题起诉应该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一年权利将不再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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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