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期间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
释义 | 一、工伤期间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工伤的工资标准计算方法如下: 1.如果员工停工留薪的,仍然按照其原来的工资水平来计算其工资,用人单位需要按月支付给员工; 2.如果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则其病假工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来计算,具体标准则由公司依法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工伤认定不服可以去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的复议申请,也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依法再去起诉也是可行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员工工伤认定期间可以叫员工上班吗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是可以去上班的,并且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的。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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