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找到负责处理工地事故的相关部门 |
释义 | 一、如何找到负责处理工地事故的相关部门 负责处理工地事故的相关部门是住建部门,工地安全事故归住建部门管。 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住建部门实施,是属于行业管理的安全生产范畴。安监局是统筹管理各行业的综合管理部门。工地施工过程出现安全事故应该先报告住建部门的安全监督机构,然后会根据事故的大小及性质作出直接处理或上报的决定的。 住建局是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县城乡建设事业的职能部门。安监局全称即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主管安全生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安监局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 二、工地事故谁的责任大一些 工地出现事故第一责任人是施工单位或施工者。法律网提醒您,我国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地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建筑工地工人出现人身伤害的,可以获得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还可以获得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如果是工伤的,适用工伤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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