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有什么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有什么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有: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二、交通事故中强制保险理赔期限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限是一年。但是有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三、交通肇事罪赔偿了还会判刑吗 交通肇事罪赔偿了还会判刑。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交通肇事罪的行为人,一定给被害人造成了损害,应当予以赔偿,这种赔偿是民事上的法定义务。所以,行为人不得因此赔偿免于刑事处罚。当然,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的赔偿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则一般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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