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放火罪重大损失标准浙江是怎么定的 |
释义 | 一、故意放火罪重大损失标准浙江是怎么定的 故意放火罪重大损失标准浙江的规定是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故意放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 (1)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 (2)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能根据本条的法定刑处罚。 ![]() 三、放火罪的构成条件是怎样的 法律网提醒您,放火罪的构成条件有以下几个: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也应当承担本罪的刑事责任;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3.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安全; 4.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放火焚烧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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