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办理离婚有没有冷静期 |
释义 | 一、去办理离婚有没有冷静期 去办理离婚有冷静期。 《民法典》关于夫妻离婚冷静期是30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协议有哪些必备内容 离婚协议有如下必备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如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 三、未按离婚协议执行怎么办 法律网提示您,未按离婚协议执行的办法是:另一方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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